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查流程
2022年07月18日 07:0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查流程

1.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可联合设计单位等)组织工程人员(或聘专家)对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审查,并修改方案;

2.项目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和相关审查材料送所在地安监局初审;

3.通过所在地安监局初审,送苏州市安监局审查;

4.苏州市安监局为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确定时间、分发材料,通知所在地安监局、建设单位做好专家审查相关工作;

5.建设单位召开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专家审查会,苏州市安监局派员参加监督;

6.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通过审查的,建设单位按专家意见完成整改,将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送苏州市安监局,市局送专家组长(专家组成员)审查专家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符合专家组要求,专家组组长签字,完成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审查。市安监局通知建设单位取回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及评审材料,并做好归档。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未通过审查的,重新组织审查。